Saturday, July 7, 2007
不在穿祿衣服的我 是瘋狂,是聞靜還是。。。
人家讲女大18变,我妈讲我仔大72变。。。来来来!看我怎么72变。哈!
为什么那么高兴?到不记得起来了,反正高兴才是最重要的,原因其实无所谓,原来我三岁已经明白这一点。生命里面总有些事情会引起我们莫名奇妙的好感,对某些事情的钟情,起码还有这个解释。
What makes a fashion lover a fashion lover? 那种有故事有经历的旧,感觉很好,回心一想,决定再来,因为我相信,要证明爱,不是盲目的爱,是如果回头的话也是肯爱。。。
关上眼睛,我什么都不想。离开你,我终于得到真正的自由。。。
多了一种无奈,但是还是喜欢这样。。。我已经心灰意冷。。。放过我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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